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江西省卫生监督所职能的通知》(赣卫发建字[2011]6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的通知》(赣卫付梓[2015]10号)的要求,江西省卫生监督所每年至少对全省充分展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专项监督检查。
近日,江西省卫生监督所对全省14家获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今年,主要是加强对新批准开展这项技术的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督。
被检查的医疗机构基本能够按照《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开展工作,检查中未发现非法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医疗机构开展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和管理。